从开发商角度看,最重要的就是获得更多利益的需求和花样翻新的房地产营销手段。商品房作为一种商品出现以后,在国家将其议价权交给市场后,就放弃了它作为特殊商品的属性,而自然赋予了一般商品的属性。所有的房地产商都是以经营一种商品的姿态来经营房地产的,所以从这个角度讲有的开发商说“商品房是给有钱人盖的,穷人就不该买商品房”也没有什么大逆不道,只不过说出了实情而已。但这些开发商并非无情,他们也认为“穷人住房问题应该由政府来解决”。既然国家层面对商品房的价格没什么限制,也没有规定其特殊商品的属性,所以开发商们凭着商人的本性,在开发建设与营销上做足了文章,赚得盆满钵满以致引起众怒也就不足为怪了。
一位房地产营销专家曾经在给北大学子讲课时公开坦言:2014年以前的中国房地产就是一个字“涨”,消费者就是一个字“买”,我们这些做房地产销售的给中国房地产的飙升做出了巨大的贡献。可以肯定地说,房地产的价格中更多的是房地产商的利润和销售人员的奖金提成。内蒙古包头市一名房地产开发商告诉记者,房地产行业近年来吸引了大量社会资本进入,与房地产项目暴利有很大关系。通过囤积土地、哄抬房价、漏税避税,房地产业利润远远高于其他行业,可谓独一无二。这位房地产开发商说:“2002年以前我从事物流行业,一年赚三四百万就不错了,利润只有7%左右。后来转行加工业,利润达到20%。现在搞房地产,3年前一个项目投了2亿元,3年后除去成本净挣2个亿。搞了房地产,就不想再搞其他行业了。”这位开发商说的一定是实情,这也就道出了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什么能在35年的时间里从1980年的1800家发展到2015年的40万家左右。
2015年全国五百强企业中,房地产业就有57名,占了1/10强。这充分体现了这些年我国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和行业的高利润支撑。么除了住房市场需求量的空前增长以外,房地产开发商们究竟使用了哪些招数让自己赚足了钞票,掏空了购房者的腰包呢?